招生指南
省招办提醒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要仔细鉴别真伪
发布日期:2015-08-19   浏览: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目前已录取结束,各批次的院校正在陆续向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省招办提醒考生,要认真鉴别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的真伪,录取信息要与省招办网站显示一致才可信。

    考生首先要区分普通高校招生和非普通高等教育组织生源的区别。近年来,一些自学助考班、成人高校考前辅导班、网络学院等会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还有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伪造招生部门和高校公文、公章,向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今年,新疆还出现了没有进行招生注册备案,也没有取得该地区高校招生代码的京东商务学院向考生发放通知书的情况,以上都属于违规招生行为。

省招办提醒,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要仔细查看,通知书上除了有录取院校公章外,还注明“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等字样。此外,今年省内院校的通知书全部都由校长做为法人代表签发,如没有以上信息,考生须谨慎对待。

    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要与省招办或录取院校网站的录取结果进行核对,当查询到的录取高校和学历层次(本科、高职高专)以及录取专业与通知书一致时,表明已经过省招办办理了正式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手续。若查询结果显示为“未录取”但又收到了录取通知书,或是虽已录取但是录取的学历层次及专业与通知书不一致时,则表明该考生未经省招办办理正式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手续。

根据规定,凡是未经省招办审签录取的考生,一律不能电子注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籍。没有学籍的考生即使入校学习,毕业时学历文凭国家也不予承认。所以考生收到通知书后,如确认是非普通高校招生时要特别慎重,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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